鄂尔多斯市粮食局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2-04 22:25:03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9次 ]
一、领导班子

    局  长:解学锋

    副局长:塔日瓦、杨友博

    二、工作职能

    1、职能调整

    将研究制订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办法的职能,交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粮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市粮食管理方面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二)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粮食仓储建设;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跨地区粮食调拨运输管理。

    (三)贯彻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全市粮食储备工作。制订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粮食的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和运行体系的发展规划、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统筹安排全市粮食的收购、销售、调运、储存;编制全市粮油供需平衡计划、储备计划和指令性分配计划,并实施宏观管理调控。

    (六)负责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编报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指导粮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七)组织粮食管理储备先进技术的推广;制定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八)参与拟制流通仓储及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和技改计划,审批地方粮油批发市场。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编制情况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含单列管理的纪检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5正,2副)。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名。

    四、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内设5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的工作制度;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会务、财务、保卫、保密、信访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组织全市粮食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财会审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方案,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负责全市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的测算和历行专项储备费用补贴的清算;负责全系统粮食企业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编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及时编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研究制定资金管理的具体意见;抓好全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培训财会人员;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市直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上下级往来资金的缴拨工作;配合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及其它资金的使用和回笼;负责军粮供应差价款的缴拨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法规监督科)

    组织编制粮食管理、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粮食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方针、政策的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价格政策;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收购、调运、销售、军粮供应;负责地方粮油批发市场的规划、审批;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负责全市粮油统计信息工作。

    (四)储运科

    贯彻执行储备粮调运和仓储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制地方储备粮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核准储备粮的收储合同;负责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的资格审核和定点,制订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储备粮的先进技术的推广;负责全市粮油仓储工作,定期全面核查粮油库存,检查质量和安全储存情况。

    (五)基础设施建设科

    参与拟制粮油仓储、加工和市场流通设施的建设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粮油库(站)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

    电话:0477-8588556  0477858855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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