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2-04 22:24:28 | 作者: | 来源: | 浏览:51次 ]
一、领导班子

    书记:苏润才

    局长:阿拉腾乌拉

    党组副书记:秦文平(兼纪委书记)

    副局长:白音巴特尔、伏兰芳

    二、工作职能

    根据职能调整,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职能调整

    (一)新增职能 负责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

    (二)划入的职能 将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职能并入教育体育局,机构撤销,原使用事业编制抽回。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三)指导各类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和 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学校干部工作。

    (四)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 资格标准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内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大中专学校学历教育的招考、学籍管理、毕业、就业等项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七)推行全民健身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并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统筹规划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竞技体育运动目标的设置与布局;负责组织我市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活动,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和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审批办法。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编制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25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纪检书记 1 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 16 名( 11 正 5 副)。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4名。

    四、科室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市教育体育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的党务、政务 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机关财务、信息信 访等工作;负责编制教体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协助局党委负责所属单位科级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师的录用、调整、调配、考核、奖惩、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和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提出具体意见;提出教育体育基建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教育体育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统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以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提出对中小学设置、布局的调整意见;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小学教育规划,指导检查旗区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 务;负责学校团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会考工作;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工作;对所管理的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实施义务教育的专项经费提出分配意见,并检查落实使用情况。

    (五)民族教育科

    指导全市民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民族教育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评估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提出分配意见并检查使用情况。

    (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编制全市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对全市普通中等学校、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前景进行发展预测,有计划地培养我市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对职业高中的合理布局及专业设置调整提出意见;负责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对职教经 费的分配提出意见并检查使用情况。

    (七)教师教育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新任教师上岗培 训、教研员、骨干教师、教师岗位、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校长、信息技术、提高学历的培训;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校长培训规划和培训课程设置计划;负责全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师范院校建设、课程设置、招生计划等工作。

    (八)教育督导室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并组织 实施;对各旗区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旗区教育督导工作。

    (九)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各类学校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竞赛训练科

    实施自治区体育局有关体育竞赛、训练等工作任务;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训练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各项体育竞赛;组队参加上级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指导基层各项体育竞赛和点、校训练;审批等级运动员和裁判员。

    (十一)群众体育科

    贯彻实施自治区体育总会和体育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管理各体育单项协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训、审批全民健身等级指导员;指导基层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管理体育市场和体育设施。

    电 话: 8323168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5号  

    邮 编: 017000

网友评论
称  呼: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