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煤炭局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2-04 22:23:57 | 作者: | 来源: | 浏览:43次 ]

一、领导班子
  郭成信:局长
  王益民: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理: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志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万里:党委委员、调研员
  刘  智:党委委员、调研员
  冯桂林: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煤炭工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对全市煤炭系统实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的规划、开发、建设工作,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三)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及应用。
  (四)负责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的各类煤矿,取缔非法煤炭经营企业。
  (五)负责全市地方煤炭销售市场管理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编制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含单列管理的派驻纪检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5正,2副)。
  设立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当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科级职数3名(1正,2副),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
四、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内设5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呈签、督查、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建设及机关财务、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
  负责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地方煤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使用及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证、年检工作。
  (三)安全检查科
  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全市煤炭行业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及参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咨询和矿长、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考核发放相关工作以及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安技项目的批复、审查监督、验收及安全项目技术改造的执行工作;负责整顿地方乡镇煤矿,依法监督检查各类煤矿,关停布局不合理、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煤矿。
  (四)监察科
  行使法律赋予的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关井压产、煤炭限载、煤炭经营资格的管理、审查、年检工作。负责市内煤炭准销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炭行业政策、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管站、票证部门进行依法督查。
  (五)规划发展科
  负责地方煤炭工业的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推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地方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及论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


  电话:8324741      8346055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2号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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