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2-04 22:17:3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42次 ]

一、领导班子
    秘书长:汪支平
    市长助理:苏怀玉、傅万惠、柳培林
    副秘书长:孙树华(兼办公厅主任)、乔木(兼信息办主任)、武社平(兼外事办主任)、吴勇、谢生华(兼审批中心主任)、双青克、胡小虎(兼信访办主任)、杨殿明、麻永飞、刘建勋
    纪检组长:李济华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三)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组织、指导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七)负责政务信息及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各类公文、会议材料的蒙文翻译工作。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后勤管理工作;管理本厅所属二级单位。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编制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 62 名(含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编制,单列管理的派驻纪检人员编制 1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 10 名( 1 正 9 副),派驻纪检组长 1 名;科级领导职数为 22 名( 15 正 7 副)。
四、科室设置
    (一)秘书一处
    1. 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义发出的正式文电的审核、呈签工作。
    2. 负责各级机关来文来电的清点、登记、承办、送审、转办、催办、答复、注结归档及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3.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鉴、印信的管理及用印送签批和监印事项。
    4.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书档案的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和案卷和管理及机关的保密工作。
    5. 负责报刊和杂志、各种阅件和内刊的征订、分发、传阅、管理及机密文件的呈阅、管理工作。
    6. 负责各类传真电报的传、收及机关文书的收发、登记、通讯和常设性会议的通知工作。
    7.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类文电材料的分发、归档和发出文件的监管工作。
    8. 协助秘书长承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部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专业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
    9. 协助秘书长负责安排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内外事活动。
    10. 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和市人民政府机关与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及外界的联络、联系工作。
    11.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工作。
    12. 负责《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大事记》的编发及《内蒙古政报》、《鄂尔多斯文秘》的发行工作。
    13. 负责指导文印中心的业务工作。
    14.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二、三、四处
    秘书二处负责计划、城建口和工业经济口的秘书工作,秘书三处负责农牧口和交通、国土资源、审计等方面的秘书工作,秘书四处负责社会事业口的秘书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办文、办会、信息提供、调查研究、领导事务服务、部门协调联络等,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处
    1.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态势,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 起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综合性会议材料和市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总结及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
    3. 草拟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的综合性文电。
    4. 综合和报告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5. 协调秘书二、三、四处搞好市人民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处
    1.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办公厅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调整、培训、考核、录用、职务升降、奖惩、辞职、辞退、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
    2. 协助有关领导研究安排和掌握管理办公厅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 负责办公厅及所属单位的劳资、统计工作。
    4. 承办办公厅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并负责决议事项的落实工作。
    5. 组织好机关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活动。
    6. 负责办公厅老干部工作。
    7. 负责办公厅党务日常工作及工、青、妇工作。
    8. 负责办公厅行政监察、纪检、审计和计划生育工作。
    9. 负责管理本厅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
    10. 组织协调办公厅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
    11.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行政处
    1. 负责办公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2. 负责协调指导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3. 承办办公厅机关基本建设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 负责职工生活福利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5.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大院的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工作;
    6.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法制办公室
    1. 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颁发或批转的规范性文件的计划。
    2. 起草、审查、修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 负责国家、自治区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综合汇报工作。
    4. 监督和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等在市内的执行情况。
    5. 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事务。
    6. 负责本市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7. 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制调研工作。
    8. 负责市人民政府聘任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9. 负责指导仲裁工作。
    10. 承办上级法制机关交办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477-8589902   0477-8589906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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