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的通知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8-08-05 11:39:18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38次 ]

各旗区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委、人事局、青联,各大厂矿企业团委,直属机关团工委,鄂尔多斯市军分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武警鄂尔多斯市支队:

    为做好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

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考察,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

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事局               鄂尔多斯市国税局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局           鄂尔多斯日报社 

鄂尔多斯市青年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08728

 

 

 

附件

1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组委会名单

2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方案

    3第六届鄂尔多斯市 “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登记表

4第五届鄂尔多斯市 “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1

 

 

 

 


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

“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组委会名单

 

主任委员

伊拉特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副书记

副主任委员:

辛宏亮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特古斯    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忠勤    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伊克夫    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副局长

          鄂尔多斯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高虎社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副局长

    贾旺荣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副局长

          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戴学东    鄂尔多斯日报社副总编辑

委员:

王培青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宣部部长

胡玲霞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学少部部长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边光秀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青工农牧部部长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事业联络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鄂尔多斯市青联常务副秘书长

 

附件2

 

 

 

 


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

“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方案

 

一、 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鄂尔多斯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求真务实,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鄂尔多斯市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创新创业,建功成才,促使更多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并引领我市各族各界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鄂尔多斯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 评选条件

(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积极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我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速构建和谐鄂尔多斯进程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的鄂尔多斯市市居民,在我市连续居住或工作两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外籍人士。

4、已当选过的鄂尔多斯市“十大杰出青年”不再参与评选。

(二)、“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条件

1、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本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所在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基础管理扎实,对国家和社会贡献较大的;在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2、两年内将亏损企业转变为盈利企业的;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近两年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技术含量高的新兴高科技企业管理者;解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社会公认的突出贡献企业的管理者

3、在鄂尔多斯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的青年经营管理者,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且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任现职1年以上;关心家乡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省外或国外工作的鄂尔多斯市市籍青年也可报名参选。

4、已当选过的鄂尔多斯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不再参与评选。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局、鄂尔多斯日报社、鄂尔多斯市青年联合会、鄂尔多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青联秘书处。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鄂尔多斯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宣传表彰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

1、全市各级团组织和青联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市评选组委会推报“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

2、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经过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参选人;

4、为了通过各种渠道,更多更好地发现各类青年俊杰,扩大杰出青年的选拔面,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及青年管理人才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人选提交组委会,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和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各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将40名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全市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组委会原则上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途径对4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宣传,并同时启动报纸、网络和短信等社会投票工作,投票结果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召开专门会议最终确定10名鄂尔多斯市“十大杰出青年”与10名鄂尔多斯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

评选前期将通过各类媒体、网络等途径,对本届“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评选中通过各类投票途径对40位候选人进行深入宣传;评选结果产生后,适时召开颁奖典礼晚会,由主办单位对获得荣誉的青年进行表彰,通过各类媒体对获得荣誉的青年进行宣传。

五、实施要求

1、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推荐参选人及有关评选活动作为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抓住时机深化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

2、各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各类评优活动结合起来,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工作岗位第一线的人选。

3、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并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应包括考察过程和推报理由,并加盖单位党团组织公章。

4、参选人须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并附能充分反映本人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3份(25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个人事迹简介一式3份(3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提供本人两寸近期彩色照片5张、四寸生活照5张;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所有推荐材料用U盘备份,同材料一起上报。

5、参选人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各推报单位要在20088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十杰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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