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经济委员会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2-04 21:14:54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3次 ]

一、领导班子
    主  任:赵文亮
    副主任:闫晓蕊、张正业、郝艾、石文奎
    纪检组长:院文静
二、工作职能
    1、职能调整
    市经贸委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弱化和减少事务性工作和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强化对区域经济的研究指导和协调。
    (一)划出的职能
将质量管理职能,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⑴ 产业政策的实施,引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
    ⑵ 原建材局、二轻总公司(二轻局)、商业总公司承担的建材、轻工业、商业行政管理职能和商品流通饮食服务的行业管理职能。
    ⑶ 电业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
    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
    ⑸ 医药管理局承担的医药工业行业管理职能、制订医药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职能、对医药行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职能和药品、药械储备及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药械紧急调度职能。
    ⑹ 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
    ⑺ 对华侨捐助物资、重要生产资料经营资格审批职能。
    ⑻ 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
    ⑼ 人行承担典当业管理职能。
    ⑽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职能.
    ⑾ 节能技术监测职能和燃气用具和生产管理职能。
    ⑿ 除建筑施工队伍室内装修以外的专门室内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审查。
    ⒀ 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职能。
    ⒁ 承担拍卖行业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⑴ 不再审批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改为项目登记备案制。
    ⑵ 不再编制下达年度调控方案,改为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与政策。
    ⑶ 不再审批全市性公司(企业集团)、批发市场,改为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实行自动工商登记制度。
    2、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预测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办法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拟定贯彻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对市直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的考核与监控;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管理全市民用爆破器材。
    (四)组织拟定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工业、商贸、信息产业方面经济法规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分析、掌握行业生产动态,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
    (五)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竟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管理。
    (六)归口管理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研究和规划全市竟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施监督。
    (七)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办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调铁路货运。
    (八)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办法和企业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改造;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九)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法规、措施;承担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维护所有者权益。
    (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研究拟定电力工业(水电)的行业规划,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十二)行使拍卖和典当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
    (十三)负责除建筑施工队伍室内装饰装修以外的专门室内装饰装修队伍资质审查。
    (十四)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工作,协调处理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事故。
    (十五)组织与区内外间工业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编制情况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含单列管理的派驻纪检人员员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10正、9副)。
    设置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负责机关离休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5名。
四、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10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关事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定级等工作。指导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法律及综合治理工作。
    (三)综合科
    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协调全市综合运输和重大客运工作;承担铁路货运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调研工作。承担典当行业、特种药材管理工作。联系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包括质量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自治区经贸委指标的分解、督查、上报工作,以及对各旗区考核工作。
    (四)企业科
    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和政策、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推荐上市企业;审核申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股份制企业股权监管,负责各类企业的规模类型的划型工作;负责拍卖行业管理工作。
    (五)投资与技术科
    指导工商企业和上市企业资金投资方向;研究拟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负责医药工业行业规划。
    (六)资源综合利用科
    组织协调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经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创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负责再生资源、汽车更新(拆解)工作。协调煤碳行业的有关工作。
    (七)安全生产科
    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监察职能;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全市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组织协调重大生产经营事故的处理。
    (八)电力科
    研究拟定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电力投资项目备案等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网内电工培训、考核工作。
    (九)产贸科
    负责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流通行业方针、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分析掌握行业经营动态,协调解决行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成品油市场、定点屠宰、饮食服务等工作。
    (十)建筑装璜科
    负责除建筑施工队伍室内装饰装修以外的专门室内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审查;承担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建材工业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等工作。

        电话:0477-8588130   8588137(传真)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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